
今年全省開始全面實施交通違法記分,我市設置了交通違法記分處理的過渡期,市民有更充足的時間去辦理交通違法,目前過渡期已過半,交警部門提醒,為避免行程受影響,請市民及時處理車輛的交通違法。
在去年年底的時候,交警部門就曾對外發布信息稱2017年交通違法記分政策將有較大的調整。據規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全省范圍內發生的所有交通違法行為都將按照“應記必記”的原則,嚴格落實全面記分。但為了方便群眾,這一規定設置了過渡期。據介紹,針對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普通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特意設置了為期半年的處理過渡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在此期間市民處理交通違法的,按照原來政策處理,過渡期之后處理的,全面嚴格落實記分政策。
記者:交警部門提醒,離過渡期結束只有兩個月左右的時間了,市民應及時處理自己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否則多宗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一旦上路將會被交警查處。(記者:李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