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悉,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需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但是,并非每項社會保險都需要個人繳費。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無需繳費即可享受相關保險待遇,所有職工需要留意啦。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明確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未就業配偶也可享受。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人員除參保職工以外,其未就業配偶的生育醫療費用也納入支付范圍,人均生育待遇1.5萬元。
另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待遇原則上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2017年8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指導意見》,對工傷保險待遇中的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及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進行了重點調整。兩項社保都跟職工有很大關系,廣大職工需要留意啦。(記者:林宇婷 胡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