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年報是政府和社會公眾了解企業的重要方式,按規定及時申辦,有助于企業的有序穩定發展。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望牛墩分局提醒廣大企業經營者,務必在6月30日前申辦上一年度企業年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望牛墩分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因此,上述各類市場主體須于今年6月30日前,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或關注“東莞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報送并公示2018年度年報。
據悉,企業年報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情況、資產狀況等,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內容進行抽查。經檢查發現企業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并將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信息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市場監管部門會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記者:李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