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等政策將于6月10日起調整,計算公積金可貸金額公式中的收入調節系數和流動性調節系數,也將作出調整。
從本月10日開始,我市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從30%下降至20%,二套房從50%下降至30%。除了這一重大調整,對于個人貸款的額度也有了調整,個人的貸款額度從目前的最高48萬提高到50萬,夫妻雙方繳存職工,最高可貸額度從70萬提高到80萬。
目前,流動性調節系數調整為六個檔次,最高系數為1.4,最低為0.6。而收入調節系數則是根據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的總和額度來劃分區間,調整后的主要變化是月繳存低于400元或等于400元的,貸款的最高系數為12,而此前劃分標準從最低200元劃分。(計算公積金可貸金額公式(可貸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繳存時間系數+收入調節系數)×流動性調節系數))
此外,職工家庭自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起,即可再次申請貸款,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必須是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面積限制同時取消。(記者:胡沛文)